在99年前的今天,1920年8月26日(农历1920年7月13日),美国妇女获得选举权。
美国妇女赢得投票的权利
1920年8月26日,由于一份赋予美国妇女投票权利的宣言的签订,历时81年的斗争今天上午静悄悄地结束了。当国务卿班布里奇-科尔比签署文件证明批准美国宪法第19条修正案时,没有妇女在场。
在欢呼这一长期斗争的最终一步的同时,全国妇女党的领袖们对把她们排除在华盛顿科尔比家举行的签字仪式之外一事提出了抗议。一位争取妇女投票权运动领袖阿比-斯科特-贝克夫人说:“这是非常可悲的”。这一运动的许多领导人整夜守望。等待着证明田纳西州已于两天前批准的这一修正案的文件的到达,以凑够批准议案所需要的州数。
美国的鼓动争取妇女投票权的斗争要追溯到1839年,当时在伦敦的有关奴隶制的大会上,柳克丽霞-莫特被拒绝同她丈夫一起入席。但是直到许多年后,苏珊-B-安东尼才说服一位国会议员提出一项关于给与妇女投票权的宪法修正案。被扣押了几年之后,此修正案才被国会批准,然后送往各州。有些州已经允许妇女投票多年了。怀俄明州的妇女有着开拓进取的传统,早在1869年,该州就成为国内第一个允许妇女投票的州。
今天的胜利使美国妇女走在她们姐妹的前头,尽管英国妇女进行了多年富有战斗性的斗争,还是没能全面获得投票权。世界大战爆发后,英国的女权运动者献身于战争。最近,他们赢得了一个有限的选举权,阿斯特夫人被选进议会。但他们仍在为得到与男人完全一样的投票权利工作着。第一批赋予妇女选举权的国家是斯堪地纳维亚国家。1906年芬兰妇女争得投票权。1913年挪威妇女取得选举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