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月1日(农历2018年11月26日),中国首部《电子商务法》正式实施。
历史。针对搭售行为,电商法明确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搭售商品或服务,应当以显著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不得将搭售商品或者服务作为默认同意的选项。违者除没收违法所得之外,还将受到最低五万元,最高五十万元的罚款;针对押金退还问题,电商法则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按照约定向消费者收取押金的,应当明示押金退还的方式、程序,不得对押金退还设置不合理条件。“从前平台单方规定消费一定金额或使用一定时间后才能退还押金等行为将被禁止,今后的规则设定会更注重公平协商,注重消费者的选择权。”刘凯湘告诉《中国新闻周刊》。